為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改善渭南市區域環境質量,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渭南市環境保護局11月26日發出公告,鼓勵群眾積極參與環境管理,舉報環境污染問題將獲得最高5000元的獎勵。
據悉,市縣(區)兩級環保部門接到12369熱線舉報、12345熱線轉辦、環保微信舉報均可以參與有獎舉報。受理范圍包括四類違法行為,一類違法行為:1.擅自停運、閑置、拆除污染防治設施,超標排放污染物;2.私設暗管或者利用雨水管道、槽車、滲坑、滲井等其他逃避監管的方式輸送、存貯、排放、傾倒污染物;3.違反國家規定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廢物、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水;4.在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從事污染水體行為;5.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6.違反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制度,投入生產或使用,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二類違法行為:1.在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從事污染水體行為;2.違反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制度,投入生產或使用;3.因環保問題已責令停產、關閉的企業擅自恢復生產;4.已安裝自動監控設備但不正常運行或弄虛作假;5.工業企業鍋爐煙塵排放不達標,造成環境污染;6.發生環境污染事件未報告或未采取有效措施。三類違法行為:1.建設項目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擅自開工建設;2.工業企業粉塵排放不達標,造成環境污染;3.在接受環境保護部門監管中弄虛作假或者有謊報、瞞報行為。 四類違法行為:1.餐飲油煙污染、建筑施工揚塵和道路揚塵的違法行為;2.違反噪聲污染規定的行為;3.環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環境違法行為。
舉報內容經查屬實,一類違法行為獎勵300元,二類違法行為獎勵200元,三類違法行為獎勵100元;四類違法行為獎勵50元。所舉報的違法行為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中所列舉的環境違法行為,一次性獎勵1000元。此外,第一時間向環保部門舉報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或舉報內容為跨流域污染的,一次性獎勵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