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環保局的值班人員,您說的情況我們已清楚,我們馬上到現場。”值班人員接完電話后,立即聯系了一家監測單位一起趕赴現場。現場就對這家企業的廠界無組織惡臭廢氣進行了監測。經過監測,這家企業的無組織惡臭廢氣排放超過國家標準,錫山區環保局對其進行了處罰,并啟動了按日計罰程序。
增加頻次解決信訪難題
這么快的監測速度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特別是對惡臭廢氣的監測,只有少數的幾家監測公司才具備監測資質。
這家企業成立于2003年,位于開發區工業集中區,主要從事覆銅板的生產。生產廢氣主要來自于玻璃纖維涂膠烘干工段,其廢氣經焚燒爐處理后經堿液噴淋通過排氣筒排放,符合環評審批要求。
據統計,2013年至今,全區反映這家企業異味的信訪共計19次。為解決群眾信訪難題,近5年來區環保局共計檢查這家企業96廠(次),出動執法人員共288人(次)。
針對這家企業的異味問題,環保部門多次要求企業整改,企業也進行了整改,但效果不明顯。
這家企業的投訴是典型的由規劃問題引起的。據錫山區環保局一中隊中隊長任磊介紹,在企業建辦時,周圍還是一片空地。因此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對衛生防護距離未作要求。但目前的實際情況是,在這家單位衛生防護距離內存在3個敏感目標,主要是幼兒園和學校。因距離太近,增加化解矛盾的難度。
為有效解決問題,錫山區環保局對這家企業增加了廢氣的監測頻次,從原來的半年一次增加至現在每個月至少一次,并采用了不定時和夜間突擊監測的方式。多次監測到惡臭氣體濃度超過國家排放標準,錫山區環保局對其進行了按日計罰。這家企業將再次投入3000萬元對廢氣治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預計年底前改造完成。
創新執法用好法律武器
在想辦法解決老百姓身邊突出環境問題的同時,錫山區環保局還注重運用好環保法以及相關法律,查處疑難案件。
2017年1月22日,錫山區環保局的環境執法人員發現一家主要從事商用地毯生產的企業,丁苯乳膠原料發生泄漏流入廠區雨水管道,沿雨水管道最終流入廠區南面約300米的東廊路邊彎里橋下河道中,現場采集雨水管道水樣和河水水樣,經監測,雨水管道水樣濃度超標,COD為15200mg/l、SS為3750mg/l、TP為8.63mg/l;河水水樣污染物濃度超標,COD為2890mg/l、TP為1.32mg/l,造成了河道污染。但是這家企業未及時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方案,采取應急措施,未向事故發生地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涉嫌違反水污染事故應急制度。環保部門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對企業進行了處罰。
2016年12月,環境執法人員在對一家電鍍企業進行復查時,遭到了門衛保安的阻攔,雖然出示執法證一再要求企業配合檢查,但企業仍拒絕執法人員進行監督檢查。面對這種企業,環境執法人員立即采集證據,并且由見證人簽字,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對企業進行了處罰。
據統計,截至今年3月中旬,錫山區環保局已檢查778家企業,立案33起,擬處罰金額21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