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報》記者日前從國家能源局獲悉,發布于2009年,集行業標準、國家標準于一體的核電標準體系——壓水堆核電廠標準體系項目表修訂稿已于上月審議通過。修訂稿在原有680項核島標準體系表的基礎上,新提出了126項壓水堆核電廠三代非能動專用標準,并對原體系表進行了補充和完善。新體系表共計826項標準,并分別標注了核電能動和非能動設計的適用性。
核島標準體系體現原創性
國家能源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有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介紹,國家能源局于2009年和2010年分別發布了兩個核電標準體系表:《壓水堆核電廠核島標準體系表》(涵蓋核電標準680項)和《常規島與BOP標準體系表》(涵蓋核電標準162項)。而此次“擴容”的《壓水堆核電廠核島標準體系表》涵蓋八個領域,分別為:通用和基礎、核電前期工作、工程設計、設備、建造、調試、運行、退役。
2010年4月,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標技委”)成立,在國家能源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核安全局的組織領導下,核電標準化工作開創了新局面。圍繞兩個體系表,2009年至2011年,經過組織申報和審查,國家能源局共下達530項核電標準制修訂和標準科研計劃。其中完成標準制修訂并經國家能源局發布的標準有109項,將于今年底完成標準制修訂并具備報批條件的標準有200多項。
據介紹,在已發布的109項標準中,核島體系表中標準有101項,常規島和BOP標準體系表中標準8項。101項核島標準包括核電廠機械設備無損檢驗、壓水堆核電廠用碳鋼、合金鋼、不銹鋼、焊接材料、閥門以及核電廠工程建設和工程經濟等方面內容,其中工程經濟、建安、無損檢驗、核電機械設備材料等標準具有較好的原創性,已經得到廣泛應用。
四代核電標準頂層設計提上日程
據介紹,修訂后的項目表是在10月27日于北京召開的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一屆二次會議上通過的。會議還總結了標技委自成立以來所做的各項工作、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對標技委委員進行了調整,最后以“福島核事故后核電標準化新動向”為主題,進行了10篇技術研究報告交流。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能源局副局長、標技委主任委員錢智民特別指出,“要做好包括高溫氣冷堆、快堆在內的核電標準頂層設計,并與相關法律法規整體銜接”,體現有關部門的前瞻性。錢智民還對標技委一年以來的工作成績予以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我國不是核電技術的原創國,還處于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初始階段,要通過編制和貫徹實施自己的標準來擺脫長期依靠國外標準的被動局面。核電標準化工作是一項開創性的工作,也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工作。錢智民要求,隨著核電標準化工作的進一步開展,要充分重視核電標準化工作,鼓勵和推進自主的核電標準研究和編制工作。要在進一步優化核電標準體系、加強實驗驗證以及開展標準宣貫的過程中,注重與實踐緊密結合。加強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推進核電標準的使用,建立核電標準經驗反饋機制。要充分發揮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作為國家能源局和委員的橋梁作用,做好服務工作。
針對當前核電標準化建設中存在的完整性、適用性和先進性等問題,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了下一年度標準化重點工作:繼續完善二代改進型核電廠標準體系,并啟動三代壓水堆核電廠標準的編制工作;盡快建立核電標準關鍵指標驗證平臺,制定出我國自己的核電標準;加強重要標準的宣貫,加強對我國核電標準的推廣使用,使核電標準成為核電建設、安全審評和安全監督的重要依據。(記者 史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