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價格舉報中心已收到兩三起關于新能源汽車停車收費的投訴。揚州市民知道新能源汽車停車可享優惠政策,但停車場卻以"沒聽說"為由,拒絕給予優惠,仍以原價收了停車費。”市物價局服務價格處處長張建林介紹,實際上我市2015年就出臺了新能源汽車優惠停車政策。
據介紹,為鼓勵、支持新能源汽車的應用推廣,我市規定,市區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包括占道停車泊位、室外及室內停車場),對新能源汽車1小時內實行免受停車費,1小時后按同車型現行收費標準的50%收取,收費金額結算時四舍五入,進整到元。
“此外,我市還鼓勵市區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對新能源汽車停放給予優惠,具體幅度由各停車場執行確定,各停車場應將優惠政策進行公示,不得無故拒絕新能源汽車停放。